福利生活保護
何謂生活保護
民眾可能因傷病或高齡而無法工作,或因離婚、喪偶而沒有收入,或雖然有工作,但收入太少難以承擔生活費或醫療費。國家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而設立了生活保護制度,在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時,也也協助其儘早自立生活。
窗口 各區保健福祉部・北須磨支所保健福祉課
東灘區公所(保健福祉部) | TEL: 078-841-4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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灘區公所(保健福祉部) | TEL: 078-843-7001 |
中央區公所(保健福祉部) | TEL: 078-232-4411 |
兵庫區公所(保健福祉部) |
TEL: 078-511-2111 |
北區公所(保健福祉部) |
TEL: 078-593-1111 |
北神保健福祉課 | TEL: 078-981-8870 |
長田區公所(保健福祉部) |
TEL: 078-579-2311 |
須磨區公所(保健福祉部) |
TEL: 078-731-4341 |
北須磨支所保健福祉課 |
TEL: 078-793-1313 |
垂水區公所(保健福祉部) |
TEL: 078-708-5151 |
西區公所(保健福祉部) |
TEL: 078-929-0001 |
扶助類型
有8種扶助。
- 生活扶助 衣食等日常生活費
- 住宅扶助 房租・地租
- 教育扶助 義務教育的費用
- 醫療扶助 治療費等
- 看護扶助 接受看護服務的費用
- 分娩扶助
- 就業扶助
- 殯葬扶助
如何獲得生活保護
能工作的人按照能力工作,同時接受親人的援助或領取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年金和津貼等補助,並將儲蓄等家庭財產用於支撐目前的生活。
生活保護的結構
是否能接受生活保護將依國家規定的保護基準核算之最低生活費和收入來評估。在這種情況下,將以全部同住家人為整體來核算最低生活費和收入。因此,原則上申請生活保護是以家庭為單位,而不是以個人為單位。
收入在最低生活費以下時,將補足不夠的部分來進行扶助。
最低生活費依家人的年齡和人數而不同,扶助內容也依家庭的生活狀況和收入狀況而不同。
比較最低生活費和收入來評估是否需要生活保護
可接受保護 | 不可接受保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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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費 | 最低生活費 | |||
收入 | 生活保護費 | 収入 |
生活保護的手續
申請保護,請到居住地區的福祉事務所(區公所保健福祉部・北須磨支所保健福祉課)辦理手續。福祉事務所有專門的接待員可諮詢。如果生活有困難,請先到福祉事務所諮詢。
但是,生活保護的適用時間為申請日以後。
詳細內容
請參閱「生活保護指南」。
這是根據至2011年10月為止能確認的資料所做成。此後可能發生制定新制度或更改現有制度的情況,敬請注意。此外,連結網頁由製作者負責管理,神戶市對其內容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