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駕駛
1 在日本國內駕駛
在日本國內駕駛時,須持有以下任一種駕駛證:
- 日本駕駛證
- 依據《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締約國所核發,且符合該公約規定格式之國際駕駛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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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國家之外國駕駛證(瑞士、德國、法國、比利時、台灣、摩納哥公國)
但須附上該外國駕駛證之日文翻譯文件。
日文翻譯文件僅限由大使館/領事館,或 日本自動車連盟 製作之文件。
關於台灣駕照,亦可使用「亞東關係協會」製作之翻譯文件。
如需委託JAF辦理,請洽兵庫支部(078-871-7561,需付費)。
2 可於日本國內駕駛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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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駕駛證
於駕駛證有效期間內 -
國際駕駛許可證
自入境日本之日起算1年內,或於國際駕駛許可證有效期間內之較短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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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日文翻譯文件之外國駕駛證
自入境日本之日起算1年內,或於該國駕駛證有效期間內之較短期間
※僅限適用國家(瑞士、德國、法國、比利時、台灣、摩納哥公國)
已辦理住民登記者之「入境起算日」
雖已辦理住民登記並在日本設有住所,但未取得日本駕駛證,而使用於國外取得之國際駕駛許可證等進行駕駛,並於短期出境後再次取得國際駕駛許可證,再次入境日本後持續駕駛之情形時有所見。
為防止此類制度遭不當利用,若出境期間未滿3個月,則不將再次入境之日期視為新的「入境日」,而係自原起算日起連續計算。
依此規定,即使仍在國際駕駛許可證等之有效期間內,亦可能無法於日本駕駛車輛。
在此情況下,須取得日本駕駛證,或辦理外國駕駛證轉換為日本駕駛證之手續。
3 外國駕駛證轉換為日本駕駛證(外免轉換)
持有於國外取得之有效駕駛證者,可申請轉換為日本駕駛證。
申請資格
於日本辦理住民登記,且可提交住民票影本者※觀光等短期停留者原則上不得申請
申請地點
明石駕駛證考試場 1樓7號「外國免許審查室」(明石市荷山町1649-2 TEL: 078-912-1628)
申請所需資料
(※以下為原則性資料,審查時可能需補充)-
有效之外國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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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駕駛證之日文翻譯文件
- 住民票影本(不含個人編號)
- 在留卡(限外籍人士)
- 護照:須可確認於取得外國駕駛證後,已於該國累計停留3個月以上。(依取得時間不同,可能需提供全部舊護照;如無舊護照,可能需提交出入境證明等)
- 手續費:依取得駕駛證種類而異;合格後另需支付駕照發放手續費
- 照片:6個月內拍攝1張(尺寸:3cm×2.4cm;免帽、無背景、正面上半身)
手續流程
1. 文件審查2. 適性檢查(視力等)
3. 知識確認(筆試)
4. 技能確認(實車考試)※僅限部分國家/地區
5. 駕駛證發放
注意事項
・制度及所需資料可能有所變更・詳細請洽駕駛證中心
運轉免許試驗場 外國免許切替審查窗口
(078)912-1778
(0570)-078-912
https://www.police.pref.hyogo.lg.jp/qanda/6traffic/index49.htm
這是根據至2026年3月為止能確認的資料所做成。此後可能發生制定新制度或更改現有制度的情況,敬請注意。此外,連結網頁由製作者負責管理,神戶市對其內容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