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纠纷・麻烦离婚

在日本办理离婚的手续

  • 1. 协议离婚
    最普通的方法是,夫妻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在离婚申请书上签名盖章后,向区政府的户籍课提出。
  • 2. 调停离婚
    这是在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通过家庭法院的调解来达成合意的方法。因为采取了调停前置主义,所以不经过调停阶段是无法判决是否离婚的。
  • 3. 审判离婚
    这是指在调停阶段夫妻双方无法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官通过审判来决定离婚的方法。
  • 4. 判决离婚
    这是指调停以失败告终,随后当事人向家庭法院起诉,由其判决来决定离婚的方法。

    *如果当事人向其母国也提交了离婚申请,在其母国也需要办理离婚手续。请事先向领事馆,大使馆等机构咨询母国的离婚相关程序。

    *为了防止对方无故随意提交离婚申请,当事人可以向市政府(市民课户籍系等等)提交离婚不受理申请。但是,同一外国国籍者除外,其不可以提交此申请。,

    *离婚后,请在两周内通知入国管理局。

    *离婚之后,如需要扶养日本人子女,可以申请“定住者”签证。

    *离婚之后,即使没有日本人子女,视结婚期间以及具体情况,也有可能获得“定住者”签证。

    *即便是非法滞留,如果有与日本人结婚等特殊情况发生的话,根据「在留特别许可」也可以获得在留资格。


    *通过律师来代理离婚手续的话,需支付律师费。如果承当该费用有困难,可以向日本司法支援中心(法律援助平台)申请民事扶助,由其 垫付相关费用,垫付的费用可以分期返还。

咨询窗口

名称 接受咨询日期 咨询电话
日本司法支援中心
(法律援助平台)
周一至周五 AM9:00-PM9:00
周日 AM9:00-PM5:00
(英语对应)
<电话中心> 0570-074374
Astep Kobe
「为女性设置的咨询室」
(日语对应)
受理时间 AM9:00-PM5:00
面谈时间 PM1:00-PM4:00
<面谈预约>078-361-8935
AM10:00-PM12:00/PM1:00-PM3:00
(周二至周六,其中祝日除外)
<电话咨询专用>078-361-8361

这是根据2013年7月为止能够确认的资料翻译而成的。其后,有可能制定新的制度或者变更现有制度。请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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