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生活保护
所谓最低生活保障
因伤病和高龄而不能工作,或因离婚和死别而失去收入,或虽然有工作但收入很少生活费和医疗费有困难。这个时候,国家在保障其最低生活的同时,尽快使其自力生活下去的援助制度。
窗口 各区保健福利部·北须磨分所保健福利课
东滩区政府(保健福利部) | 841-4131(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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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区政府(保健福利部) | 843-7001(代) |
中央区政府(保健福利部) | 232-4411(代) |
兵库区政府(保健福利部) | 511-2111(代) |
北区政府(保健福利部) | 593-1111(代) |
北神保健福祉課 | 981-8870(代) |
长田区政府(保健福利部) | 579-2311(代) |
须磨区政府(保健福利部) | 731-4341(代) |
北须磨分所保健福利课 | 793-1313 |
垂水区政府(保健福利部) | 708-5151(代) |
西区役所(保健福祉部) | 929-0001(代) |
保障的种类
中有8种扶助。
- 生活扶助 衣食等日常的生活费
- 住宅扶助 房租·地租
- 教育扶助 义务教育的费用
- 医疗扶助 治疗费等
- 看护扶助 接受看护服务的费用
- 生育扶助
- 职业扶助
- 殡葬扶助
想要接受保障
能工作的人按照能力工作,接受亲属等的援助和因其他的社会保障制度而能够接受养老金·津贴等的人,必须是其包含储蓄和存款等在内的资产对当前的生活有所帮助。
保障的构成
能否接受保障是按照国家制定的保障标准为基础计算出的最低生活费和收入进行比较后而判断。这种情况下,以同居的家庭整体为单位来推算最低生活费和收入。因此,保障的申请基本上不是根据个人而是以家庭单位进行提交。
收入比最低生活费少的情况下,以弥补该不足金额的形式进行保障。
最低生活费根据家族的年龄和人数等而有所不同,扶助的内容也根据家庭的生活状况和收入状况而不同。
根据最低生活费和收入的比较来判断是否需要保障
可以接受保障 | 不可以接受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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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费 | 最低生活费 | |||
收入 | 保障费用 | 收入 |
最低生活保障的手续
保障的申请,请在住址所在区的福利事务所(区政府保健福利部·北须磨分所保健福利课)办理手续。福利事务所内有专职的面试人员接受咨询。在生活有困难的情况下,首先请到福利事务所来。
再者,最低生活保障的适用时间为申请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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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照「生活保障(低保)指南」。
这是根据2011年10月为止能够确认的资料翻译而成的。其后,有可能制定新的制度或者变更现有制度。请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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